近年來,北京市可再生能源
發(fā)展進程加快
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風能等
新能源利用效率越來越高
為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推動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tǒng)建設,做好全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落實,近日,市發(fā)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探索建立全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以實現“十四五”時期全市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4%的目標,力爭在保障首都供電穩(wěn)定與電力安全的基礎上,推動形成積極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社會氛圍,不斷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為綠色北京建設提供重要支撐。
《方案》有哪些主要內容?
哪些主體需要承擔
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
跟發(fā)改君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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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承擔消納責任的市場主體?
承擔消納責任的市場主體包括兩大類——
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獨立售電公司、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包括增量配電項目公司);
通過電力批發(fā)市場購電的電力用戶和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yè)。
消納責任履行方式有哪些?
具體來看有以下四種方式——
01
自發(fā)自用可再生能源電量
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政策,利用自有建設用地、建筑屋頂等建設可再生能源發(fā)電項目,通過自發(fā)自用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
02
購買可再生能源電量
通過電力市場進行交易的可再生能源電量,按交易結算電量計入購電市場主體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可再生能源電力可通過市場化交易實現,也可暫由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代購方式予以實現。
03
購買超額消納量
各類市場主體可在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可再生能源消納憑證交易系統(tǒng)上向超額完成年度消納量的市場主體購買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以下簡稱“超額消納量”),通過購買超額消納量完成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承擔消納責任的市場主體售出的可再生能源電量和已轉讓的消納量不再計入自身的消納量。
04
購買綠色電力證書
自愿認購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通過綠證交易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綠證對應的可再生能源電量等量記為消納量,具體參照國家有關文件要求執(zhí)行。
綠證認購平臺官方網址:
http://www.greenenergy.org.cn/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中明確了相應考核機制,即每年2月底前,將組織開展上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完成情況考核,其中,農業(yè)用電和專用計量的供暖電量免于考核,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消納在考核時會相應核減。
新能源發(fā)展需要上下游環(huán)節(jié)整體升級和適配,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也需要全方位、全要素發(fā)力。北京將繼續(xù)積極研究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政策機制,進一步豐富消納路徑,推動可再生能源更大規(guī)模、更高質量的發(fā)展,助力完善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不斷為綠色北京建設儲能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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